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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提高“首套房”贷款利率,是趁火打劫

发表于2010-11-09
在“二次调控”满月之际,各商业银行正在酝酿降低“首套房”贷款的利率优惠,央视《经济信息联播》10月30日播出的《首套房贷最低利率或上调至8.5折》话题透露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北京工商银行“贷款利率一般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8倍”,即使评估风险很低,会适当下浮,但是最低也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75倍。而招商银行“现在都是9折或者8.5折左右”,个人可以享受到几折优惠,取决于个人实际情况。
而据传北京、上海、重庆商业银行已经接到口头通知,对购买首套住房执行的房贷最低标准将变为:首付最低30%,利率为同档期基准利率下浮15%,也就是首套房贷优惠利率最低按8.5折执行;二套住房为首付最低50%,利率执行同档期基准利率的1.1倍,禁止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提供贷款。
我们知道,中央之所以出台“二次调控”,主要因为对前期调控效果不满意,才不得不给调控“再加‘一把火’”,迫不得地搞起了“一刀切”。而从“二次调控”的具体内容看,基本上都属于临时性措施,绝无长期执行的可能,因为“二次”调控对刚性需求的误伤,肯定不是中央的本意,也不符合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
银行在提高首付比例的政策之下,其业务损失当然也是不可估量的,因此,中国商业银行想起用“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办法也就不足为怪了,信贷规模缩小所造成的业务损失,银行希望以提高利率来弥补。
但笔者以为,中国商业银行,大多是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信贷规模缩小所造成的业务损失,不应由那些本来就“买房困难”的居民来承担。
此前,国家“二次调控”将“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虽然提高了首次购房的门槛,但并未直接加重购房者的购房成本;而如果“首套房”贷款利率由此前的7折提高到8.5折,这就直接加重了购房人的还贷成本。易居臣信研究中心分析师杨晨青以一笔20年期100万元的商业贷款为例计算,在目前6.14%的基准利率下,如按照原先7折利率计算月供为6217.98元,而如按照上调后的8.5折利率计算月供将增加至6721.14元,贷款人每月还款额增加了503.16元。首套购房利率最低折扣从7折提升至8.5折后,给购房者直接增加的成本支出即相当于4次加息。
如此增加“首套房”购房成本,对于一般首次购房户来说,负担是相当沉重的。
就目前市场形势而言,降低“首套房”贷款折扣比例,必将延缓部分经济条件本来就不是太好的居民实现购房梦想,显而易见会降低市场的有效需求,尤其是二手房市场的需求将在短期内急剧萎缩,进而直接影响改善型购房需求。仅从这一点来看,确实有利于“二次调控”目标的实现。但从另一方面看,对于那些需要急需购房的居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我以为,银行傍“二次调控”来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多少有趁火打劫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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