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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住房保障也应覆盖农民工

发表于2009-03-27
农民工要不要享受住房保障,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农民工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奇特的现象,是指有着农民的身份,而在城里打工的一个庞大的群体。这个群体几乎承担了实体经济的绝大部分劳动力的输送和城市低端服务业的劳作,但是,中国社会对他们来讲是不公平的。

这种不公平当然是有根源的,最重要的是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让他们失去了很多应该有的权益,住房保障是其中之一。任何民族,任何社会,身份歧视都是一种落后的标志,不仅影响社会公平,也同时抑制了生产力。我们应该像美国人打破种族歧视一样,彻底抛弃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创造与城市蓝领工人享有同等权利的社会环境,这不仅需要农民工的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争取。

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农民工的住房保障。大多数农民工都在所在地城市办有社保卡,劳动法规定了医疗和养老金的缴纳和保障,而且,从珠三角和长三角城市群来看,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差,许多人在一地打工三五年甚至十年以上,也有许多人在当地城市成家立业。发达国家也有过城乡大规模人员流动的过程,以美国而言,当时的美国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兴建了大量的“平民窟”,缓解了人员大量流动带来的住房问题。我们不能因为他们是农民工而漠视他们的住房困难。

从珠三角的情况可以看出,大量的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是三个途径解决的,一是厂区宿舍,大多解决单身农民工;二是工地工棚,属于临时居所;三是厂区周边的农民房,在城里面叫做城中村,很多是违章建筑,专门用来租给农民工的。而通过政府的住房保障系统,解决农民工的途径还没有诞生,这应该是政府工作的缺位,或者我们根本就没有打算把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系统。对于一个长年在城市工作,办有社保卡和在当地城市纳税的蓝领工人,难道仅仅因为他们的身份是农民,而无视他们的住房保障吗?

也许有人会说,农民工在城市打工,毕竟是短期行为,再说他们在老家都有宅基地,都有住房。是啊,如果严格按照居者有其屋来讲,农民工是有住房,但是,我们的时代需要他们不远千里离开家乡,自食其力,为社会创造财富。没有农民工的辛勤劳作,也许我们的外汇储备没有那么多,我们的GDP没有那么高,我们城市的街道没有那么整洁,我们花园的花朵没有那么美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不是农民工需要城市,而是城市更需要农民工。

既然如此,我们有什么理由在住房保障上,把农民工排斥在外呢?所以,中国的住房保障不应该以户籍为标准,而应该以社保卡或者税单为标准,让所有辛勤劳作、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人能够享受经济的繁荣,这是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

当然,中央政府拿出九千亿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是远远不够的,目前还无法覆盖所有的农民工,但是,我们一定要制定规划,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系统,逐步解决。过去,因为住房的完全商品化,中央政府已经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有了欠账,只是我们不能再增加新的欠账,旧账未了新帐又来,总是一个不好的循环。如果,我们现在开始启动农民工的住房保障,相信五到十年后,我们可以很欣慰的对农民工说,中国的产业工人已经没有农民工的称谓了。

同时,建议在城市开办一些中国农民工讲习所,不仅有组织有计划的培养农民工的生产技能,也大力培养农民工对自己权益保护的认识,创造一个尊重农民工的社会环境。绝大多数农民工都是青壮年,思维活跃,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可朔性很强,引导得当,不仅仅是城市建设的一大充满活力的主力军,也同样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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