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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共有产权房,永不可转商品房,想要占便宜转钱的请绕行!

发表于2017-11-14

    网红词“租售同权”简直火得不行,眼下更火的词出现了!那就是北京拟推出的“共有产权房”。近期到处都在讨论"共有产权房"申请问题、新闻热点,政策分析。这也体现了涌入北上广想挣大钱的人们,迫切想买房却被高昂房价打击的心……

    “共有产权房”前身是自住型商品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是政府为了遏制市场上的炒房行为、稳定房价的重要措施。

    最近北京市土地市场新挂出来了4宗共有产权的地,比如:

    朝阳东坝销售价格37000元/平方米;

    海淀亮甲店项目销售价格37800元/平方米;

    大兴魏善庄项目销售价格29000元/平方米;

    昌平北七家项目销售价格30000元/平方米;

    价格看起来很吸引人,但是政策可没那么简单:

    根据《办法》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也就是说,5年后购房者才能转让共有产权份额,如果代持机构愿意购买还好说,如果代持机构不愿意接手,那购房者只能卖给符合购买条件的购房者。

    据《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也就是说,你想要转让,难上加难。特别是5年后,购房者转让不出去,打算购买剩余产权时,得按市场价格买入。

    共有产权房实际就变成了有产权的公租房,可流转,但投资属性弱。所以天上还是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是满足刚需且满足条件可以申请,但是只想要占便宜赚钱的,可以绕到了……

信息来源:地产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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